兰大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网站页头logo

校园动态

兰州市疫情防控政策

进入兰州市

内容为该地区于1月23日12时前报送,建议出行前先拨打当地电话咨询

自12月14日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单位在中高风险地市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前要求其就地过年,严格限制返回。对拒不执行限制出行要求的返回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置、管控。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 (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对低风险地市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自主健康监测7天。此政策执行到2022年3月15日止

兰州新区

1.境外来(返)甘人员。来(返)甘前,要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健康状况等信息向所在街道、社区、单位主动报备;回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落地后完成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入境人员,应主动报备回甘后的去向和居留地等闭环管理信息,并严格遵守闭环接转管控政策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并进行不少于3次的核酸检测(第一次核酸检测应在抵甘后第一时间进行)

2.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甘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执行特定公务保障生活物资运输等人员确需出行的,经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批准,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旅途个人防护,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

3.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返)甘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离开兰州市

内容为该地区于1月23日12时前报送,建议出行前先拨打当地电话咨询

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

1.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市。

2.严格限制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集中隔离点、边检、海关、“两站一场”冷链食品等行业高风险岗位的基础上,各县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況确定高风险岗位范围)

3.严格限制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出行。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兰州市交通政策

内容为该地区于1月23日12时前报送,建议出行前先拨打当地电话咨询

民航政策:

省内各地出行,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正常即可通过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和公路自驾小客车通行。

省外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 (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人员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对低风险地市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自主健康监测7天。

铁路政策:

省内各地出行,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正常即可通过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和公路自驾小客车通行。

省外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民航政策:省内各地出行,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正常即可通过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和公路自驾小客车通行。省外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 (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人员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对低风险地市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自主健康监测7天。

公路政策:

省内各地出行,人员体温、健康码、行程卡正常即可通过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和公路自驾小客车通行。省外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 (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 (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人员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对低风险地市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自主健康监测7天。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甘肃省 0931-12320

兰州市 0931-8762070

城关区 0931-8473259

七里河区 0931-2663232

西固区 0931-7536020

安宁区 0931-7683511

红古区 0931-6211658

永登县 0931-6423806

皋兰县 0931-5727307

榆中县 0931-5221564

兰州新区 0931-8259852

2022年1月24日

 

电话:0931-891568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  陇ICP备10000336号  

Copyrights ©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师德师风举报电话:8915681

师德师风举报邮箱:caoxi@lzu.edu.cn

事业单位
兰大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网站底部二维码